自2018年10月1日上调个人所得税税率和起征点后,2019年1月1日,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大方面,实行抵扣个税。本文将对此规定进行全面解析。
课外阅读: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一、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哪些?
- 子女教育
- 继续教育
- 大病医疗
- 住房贷款利息
- 住房租金
- 赡养老人
二、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怎么扣?
2.1 子女教育
具体规定:
纳税人子女接收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子女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范围:
- 学前教育:3岁至小学前
- 学历教育
2.1 小学初中
2.2 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2.3 专本硕博
扣除标准:
每个子女每月扣1000元
扣除方式:
父母一方全扣或父母各扣50%
注意事项:
- 如果有多个符合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 扣除方式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无法变更。
- 法定监护人不是受教育子女的父母的,也可以按此扣除。
-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2 继续教育
具体规定: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范围与扣除标准:
扣除范围 | 扣除标准 |
---|---|
学历教育 | 在学历教育期间,每月扣除400元 |
职业技能 | 在取得证书年度,每年扣除3600元 |
注意事项:
- 本科(含)及以下的学历(学位)教育,可以选择父母代扣,也可以本人扣除。
- 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以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3 大病医疗
具体规定: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范围: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的部分。
扣除标准:
每年在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
可以由本人或者配偶扣除。对于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
注意事项:
- 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按照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不累加。
2.4 住房贷款利息
具体规定: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范围: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标准:
每月1000元。
扣除方式:
夫妻约定一方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事项:
- 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2.5 住房租金
具体规定: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类别 | 扣除标准 |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 1500元/月 |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 1100元/月 |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 800/月 |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扣除方式:
对于夫妻,如果工作城市为同一城市,只能由一方扣除;如果工作城市不同,各自扣除自己的。
注意事项:
-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承担。
- 夫妻双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6 赡养老人
具体规定: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扣除范围:
60岁(含)以上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 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2000元,每人分摊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扣除方式:
均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
注意事项:
- 赡养一位及以上老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 非独生子女互相可以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 约定或指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专项附加扣除能多拿多少钱?
3.1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个税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不超过3000元 | 3% | 0 |
3000~12000元(含) | 10% | 210 |
12000~25000元(含) | 20% | 1410 |
25000~35000元(含) | 25% | 2660 |
35000~55000元(含) | 30% | 4410 |
55000~80000元(含) | 35% | 7160 |
超过80000元(含) | 45% | 15160 |
加入专项附加扣除后,最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 - 三险一金 - 免征额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税 - 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2 举个栗子
小明:
- 独生子女,父母已过60岁
- 与小红育有一子,上初中
- 家庭住房有房贷
- 月薪18000(扣除三险一金后)
小红:
- 独生子女,父母已过60岁
- 与小明育有一子,上初中
- 家庭住房有房贷
- 在职攻读MBA
- 月薪10000(扣除三险一金后)
夫妻双方商定,子女教育、房贷都由小明扣除。
因此小明专项扣除:
2000(赡养) + 1000(教育)+ 1000(房贷)= 4000(元)
小红专项扣除:
2000(赡养) + 400(继续教育)= 2400(元)
因此小明缴纳个税:
不包括专项扣除 = (18000 - 5000) * 20% - 1410 = 1190(元)
包括专项扣除 = (18000 - 5000 - 4000) * 10% - 210 = 690(元)
小红缴纳个税:
不包括专项扣除 = (10000 - 5000) * 10% - 210 = 290(元)
包括专项扣除 = (10000 - 5000 - 2400) * 3% = 78(元)